蚁狮是一种普通的昆虫,它们随处可见,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甚至我们身边的公园或者野地中也能够发现它们。虽然它们很普遍,但是这是一种优秀的昆虫。18世纪初,动物学家列文虎克就在巴黎研究它的奇特习性,把这种昆虫带入了人类的视野。长成的蚁狮有些像娇嫩的蜻蛉,看起来弱不禁风的样子,蚁狮成虫在夜里才出来,所以没有多少人认识它,在十八世纪以及十九世纪观察昆虫学时代,人们对这种昆虫知之甚少,只有幼虫成为许多人的研究资料。
一般来说生物学或者是昆虫学里提起蚁狮多半是指它们的幼虫。它们多栖在干燥多阳光的松土荒地,接近森林或矮丛栖息、之所以叫蚁狮,并非它们属于蚂蚁的近亲,而是它们专门捕捉蚂蚁为食,它们经常栖息在蚂蚁巢穴附近,以便猎食蚂蚁。蚁狮长足了约有半寸长,后身拱起,有点像盾;头容易动,颚强劲有力,有点像剪枝用的剪刀。大部分色彩是淡黄,时常有砂粒附着,把身子遮住。身上各处的许多刚毛是暗褐色或黑色的。背上有一道宽纹,带红色,此外全身都有色素点,不同种类的蚁狮可能颜色以及大小有一定的区别,但是它们的形态基本相同。
在观察生物学时代,大部分科学家觉得蚁狮可以根据当前的土壤情况选择自己是否架设陷阱,很多科学家都在观察手记上发表了此类观念。但久经实验出来,科学家逐渐发现蚁狮是不能自行选择适宜地点的,就如字面说的那样,它们没有判断一片地区是否适宜的能力。它们循着螺旋路线而行,后端总是向前,喜欢温暖和阳光,不喜欢潮湿,迟早能找到一个满意的地点。也像有些别的动物,它们总在自动地调整自己的身体,简直活像身内藏有回转仪,所以对环境的刺激一样地接受。在暗处,或均匀散开的光里,它们不动,等到有明暗不匀时,它们受了刺激,就不得不迁地。不过光和热的散布有时各方都不均,至少在实验制约下如此。那么它们也只能迁就。英国博物学家陀夫来因教授在实验室里实验了这种昆虫许多年,从来未曾丢失过一只蚁狮,因为要是有一只走开,他总能知道它往哪里去。蚁狮总向后退,真够奇怪,无论怎样试它,从无例外。这是因为它是个钻洞大家,钻起来总是尾先进去。
蚁狮幼虫找着适宜地点,就循着圆圈向后退,用它后身末端一个圆锥来刨土。它从圆圈的内侧掘出碎土屑,移到头顶上,土屑像爆炸一样飞出外面。它前身有一节生得真好看,掷起土屑来真便利。还有身上刚毛排列得正好,差不多全指向前,也帮助它掷土,腿稍微帮助掘洞,但大部分工作由身体后段来做。
挖洞的过程中,蚁狮相继循圆圈掘土,并掷出碎屑,直到漏斗够深为止。它就埋下自己的下段,只露出颚来,它的脸总是背着光,如果有蚂蚁跌入陷阱,它立刻闭合上下颚来咬住,或许还射些毒液。上颚的下侧沿生一条槽,另有一部分口器在槽里前后移动,帮着吸入被围困的蚁的汁。这个槽导入口腔,因为口腔差不多是被压紧的。食道的前端极多肌肉,充当吸筒之用。等蚁狮吮干蚁体内的液,就抛出它的尸壳。蚁狮幼虫吃东西时的习惯有很多奇异之处,像胃不能再向外通,就是一件,凡是未消化的糟粕必须从口出。
除了掘陷阱和抛掷干蚁壳外,蚁狮也经常会进行它的抛掷工作。科学家通过观察发现,当一只蚁已经滑下斜坡一半,并企图立稳脚步时,蚁狮就用砂攻击它,差不多总能将这挣扎的蚁打到漏斗的底,而捕获它。乍看起来,这种攻击好像是千斟万酌的。但是英国的陀夫来因教授另有解释,他的解释也得到了人们的公认。只要仔细观察这种昆虫,我们就可以看见蚁狮掷土时,是向漏斗四周掷,并非瞄准蚁。其实只是滑下去的砂粒触动了它身上善感的刚毛,而牵动了那负责抛掷工作的按钮,它就照例重做一次而已。事实大概是这样的:蚁狮本是低智力的昆虫,不过拥有许多天赋的现成的诡技。它的脑很不中用,但它从先天带来几种很完备的能力。这些能力一开始就生大效。这些作用就仿佛我们吞咽、咳嗽、喷嚏或手触热物而缩回等,这些叫作反射作用。蚁狮从头顶上抛出砂时,对于它来说容易得就像眨眼睛,用不着学的。这个动物是一部小型的自动机器,专精于做不多几种工作,做得又特别好。不过虽然蚁狮不用智力去捕蚁,我们却不能因此就断定在以前数万年里,蚁狮逐渐完成这些天生技巧时,也会不会用来帮助的。